“十四五”以来,北京市农业农村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农村集体账面资产突破万亿元,和美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8.2%,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
“十五五”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期,是北京市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攻坚期,谋划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应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瞄准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美丽农业、未来农业的战略目标,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改革,为牢牢稳住农业基本盘、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稳步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北京市二轮承包时有确权确地、确权确利、确权确股等多种方式,目前农村土地的生产功能弱化、财产功能凸显,少地无地农民无论是要地、要利还是要股,基本上都是为了获取附着在土地上的利益。应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全面掌握人地变化情况及农户诉求,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制定延包方案,研究矛盾纠纷调处办法,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鼓励村组层面利用机动地调配、流转租金调补、集体收益分配、优先提供就业岗位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户少地无地问题,回应合理诉求。组织做好延包合同签订工作,加强承包合同规范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做好试点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完善示范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加大设施用地、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通过培训,提高家庭农场管理和技术水平。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家庭农场提供统防统治、贮藏保鲜、农机作业等服务。鼓励家庭农场发展互联网销售模式。扩大北京市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试点,加强合作社内部治理,鼓励引进职业经理人。鼓励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二三产业,打造知名农业品牌,拓宽电商、直播等线上销售渠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合作社参与建设北京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等。深入推进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带动、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升联农带农能力水平。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
推动社会化服务组织全程高效服务。发展多元化专业化服务主体,引导智慧农业、农业科技、互联网平台等领域的涉农企业也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联合与合作,建设市级、区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平台或联盟,提供覆盖全产业链的综合性服务方案。推动社会化服务组织紧密对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更好服务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小农户。推动社会化服务组织将服务范围由粮油作物向设施农业、林果产业、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拓展。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加强服务合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推动农业科技企业引领科技农业发展。依托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建设农业科技企业集聚区,培育初创、专精特新及领军企业,支持组建产业联盟,推动集群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牵头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完善“企业出题、科研院所答题”机制,建设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承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鼓励海外研发布局。用好首台套等政策,促进自主技术规模化应用与迭代。支持企业在京实施都市农业项目,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与示范基地,加强用地、税收与资金支持,发布新技术清单并组织供需对接。设立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区级建立转化服务中心。组织互联网、食品企业与乡镇“一对一”协作,利用大数据引导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与产品开发,拓展加工、文旅与线上销售。支持平台企业开展数字技术培训,培养乡村人才。加大财政金融支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引导基金投资,创新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服务,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优化人才政策,为创新人才提供奖励、住房、落户等保障,对顶尖团队“一事一议”给予专项支持。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与长期使用权,支持科研人员创业。
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谋划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布局,海淀、朝阳、丰台三个城近郊区的集体经济组织在稳定房地产、物业租赁等产业基础上,不局限于农业及相关产业,通过投资入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参与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科技研发、新型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度融入现代产业体系,探索与国有资产类似的管理机制和路径。平原新城的集体经济组织重点促进都市农业转型升级,出资或入股成立农业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大力发展设施种养、品种研发、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信息智能等业态。生态涵养区的集体经济组织重点发展乡村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统筹运营,培育林下经济、沟域经济,有序引进专业化运营机构,依托资源禀赋,打造乡村新业态。
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的领导,在没有建立专门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情况下,上级党组织还应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处置、投资参股、分红薪酬等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决策加强监督指导。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后,参照党委和政府的分工,由上级党组织管人事、内部治理结构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管投资、资产、分红、薪酬等。制定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明确“村改居”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在贷款、投资、税费、合作经营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将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生育而增加的人员,以及因成员结婚、收养或者因政策性移民而增加的人员,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委会、乡镇政府的职责边界,推进农村集体经营与村务管理账务分记。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生产服务、农田整治、资源开发、投资参股、工程建设、品牌运营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居间服务职能。
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在区、乡镇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设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门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支持集体成员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依据章程规划有序运行,建立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全面推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公开化。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对经济合同签订、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资产租赁、工程项目建设、购买服务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监督,利用AI、大数据等数智技术实现自动分析筛查和监测预警。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
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通过产业规划推动农业生产分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大力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按粮食种植面积给予适当的土地流转补助。对粮食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种子、农药等农资补贴。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将建设标准提高到5000元/亩以上,全面配套水肥一体化、智慧气象服务等设施设备。对按照订单生产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根据种植规模给予奖励。加大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对开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社会化服务予以补助。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重点支持有助于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农机推广应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优先支持粮食生产机械。实行规模种粮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统筹协调,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开展设施农业提质升级行动。编制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对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规划空间予以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设施农业相关项目用地需求予以保障。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科技研发和技术集成联合攻关,在品种选育、智能装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形成一批突破性技术成果。实施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通过财政补助建设宜机化、绿色化、标准化温室。实施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项目,支持建设一批植物工厂、智能温室、智慧养殖场。围绕现代设施农业布局建设一批产地初加工和仓储保鲜设施。加大涉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涉农领域产业基金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强化科技小院、博士农场、科技特派员在设施农业提质升级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整村授信,引导银行开发特色产业专属信用贷款。扩大农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强化政银担合作,支持都市农业与乡村建设。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评估交易体系,推动仓单、订单、农机具、农业设施、生物资产等纳入抵质押范围。支持优质涉农企业通过上市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探索采用EOD模式保障乡村建设中长期贷款。运用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工具引导信贷投放,并建立全面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扩大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和气象指数保险的覆盖面,探索商业附加险模式。发展满足多元化需求的综合保险产品,运用3S、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精准投保理赔。加强保险科技在灾害预警与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构建“保防救赔”一体化机制。同时,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加强涉农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完善现代城乡体系。找准乡镇和村庄发展定位,分区分类推进。推进城乡规划体制改革,充分考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将耕地保护、缩小城乡差距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平原新城和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选择区位条件好、产业基础厚、就业容量大、承载能力强的新市镇作为城镇化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新市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集中资源力量将其打造成为辐射带动周边镇村的中心城镇,带动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推动新市镇承接中心城区功能产业人口疏解转移,加快产业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提标扩面,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强化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周边镇村延伸覆盖。小城镇重点挖掘当地特色产业,稳步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当地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促进农民就地城镇化。对城镇集建型村庄,采取兼顾城市发展需求与激活乡村功能的精细化更新策略,通过土地作价入股、改造闲置厂房等措施支持产业发展、盘活集体资产,推进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与城镇互联互通,推动养老托育等服务城乡共享。对空心化比较严重的村庄,分类确定发展策略,避免全部搬迁撤并。具备特色产业、文旅资源的村庄,可给予有力政策支持,提升产业规模和就业容量,努力发展为特色提升型村庄;产业优势虽不明显,但临近产业强村的空心村,可推动片区化组团发展,利用强村的产业优势带动空心村发展;既无产业优势、周边也无强村的空心村,划为整体搬迁型村庄,限制新建、扩建活动,公共基础设施只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特色提升型村庄加强历史文化、传统风貌的保护传承,着力提升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整治完善型村庄推进渐进式有机更新,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产业规模和就业容量,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环境和生活品质。
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改革,推动城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下沉到郊区义务教育学校,加强郊区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强化中心城区三甲医院与郊区医疗机构合作,建设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一村一室”有效运行,持续提高村卫生室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比例。支持城乡养老服务主体合作建立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城区养老服务资源品牌向农村拓展延伸。丰富完善乡镇敬老院服务功能,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发展农村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养老,扩大农村养老驿站、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老年餐桌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完善农村养老设施网络。支持社会投资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农村养老机构。支持引导农业转移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持续提高参保比例。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乡村路”示范创建。巩固提升农村供水质量,持续扩大优质供水覆盖范围。强化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农村光伏发电,改造升级山区农村电网。加快建设农村新能源公共充电桩、智能充换电站。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数字服务体系,鼓励乡镇、村整建制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加快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大力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扩大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就业规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跨区劳务对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帮扶,做好就业指导和岗位推介,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推进粮油作物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施北京市都市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聚焦蔬菜、鲜桃、西瓜、草莓、蓝莓、板栗等产业推动延链、补链、强链、优链,在生态涵养区布局建设一批小型农产品加工项目,适当放宽审批条件,加强用地、资金、技术支持,建立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深挖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建强区域公用品牌,带动乡村民宿、直播带货、摄影旅拍、露营越野、户外运动、文创手作等乡村新业态融合发展,形成一批覆盖范围广、增收效应强、吸纳就业多的五亿级、十亿级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农民经营净收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缩小与上海等地的差距,增加农民转移净收入。整合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合作开发项目,提升集体经济组织配置乡村资源要素能力,增加农民财产净收入。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实施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促进行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北京市企业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岗补社补力度,对远郊区特别是生态涵养区跨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给予补贴。加快培养农村创业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职业经理人等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学历青年农民给予人才津贴,支持青年农民参加职业教育。实施本土化优秀教师培养工程,加大城乡教师双向交流、定期轮岗力度。扩大定向培养乡村医生规模,提高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中高级职称比例。组织北京市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加快推广科技小院等培养模式。支持熟悉乡村的规划建设专家及团队服务乡村,参与村庄规划设计、产业培育、风貌引导。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现代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等产业。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林地经营权等自然资源组合打包供应,最大化实现资源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将集体收益重点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整合资源、合作入市,通过按股分红等方式合理分配入市收益。建立完善入市土地抵押贷款模式。
来源 | 农村工作通讯微信公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