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课题组(课题主持人:韩长赋)
迈向2050年的中国农村人口和乡村变迁研究
【摘要】当前研究中国未来农村人口和乡村变迁对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基于全国100个行政村调研数据,利用2010年和2020年两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建立农村人口预测模型,预测发现中国农村人口数量将持续减少,到2050年降至2.62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农村劳动力数量不断下降,到2050年将下降到1.5亿。农村人口变迁将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集约化、收入来源多元化,并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及乡村治理提出新的要求。本文提出要顺应未来人口变迁趋势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农村人才战略、创新农村养老模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
【关键词】农村人口/乡村变迁/人口老龄化
【作者简介】中国人民大学,课题主持人:韩长赋;课题组成员:仇焕广,唐园结,丁斌,毛学峰等。
【原文出处】《农业经济问题》2025年06期
【人大转载】《农业经济研究》2025年10期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的战略安排,2035年和21世纪中叶是两个关键历史节点。当前处于“两步走”战略开局起步期,研究中国未来农村人口和乡村变迁,从大历史、大格局下审视人口与乡村的大变化,对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乃至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为支撑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人口变化是国家人口最大变量,直接且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现代化进程。一方面,中国城市人口大规模增长,城镇化率由1978年末的18%增长至2024年的67%,主要是农民离乡进城形成的城镇常住人口机械增长而非城镇户籍人口的自然增长。另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引发了产业工人结构变化和城镇人口平均年龄下降,该进程同时也导致了农村人口数量骤降、结构巨变,乡村产业、文化和治理乃至布局正在发生历史性变迁。
自当前至21世纪中叶,农村人口变化仍将对中国式现代化如期全面实现产生关键性影响。本文判断(报告预测模型也支持这一判断),从城乡分布看,城镇化进程将在未来约20年时间里持续引发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还会有较大幅度下降。从年龄结构看,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随着青壮年向城镇转移,特别是农村新生儿减少、中小学生进城求学等,农村老龄化将进入“最严重的20年”,乡村养老问题集中暴发:“50后”“60后”将逐步进入衰老期“70后”渐次临近人均预期寿命值,农村老人将大量留守,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乡村治理模式等都将迎来重大变革。
本文充分收集相关统计资料,在全国分类随机选取了100个行政村开展深入调研,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系统探究中国农村人口和乡村变迁的一般规律,构建中国农村人口预测模型,并在充分考虑不同政策干预和外部冲击的基础上,预测未来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变化趋势。本文进一步深入分析了农村人口变迁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农村居民收入、农村教育医疗、农村养老社保、乡村治理和文化等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十五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和决策支撑。
一、农村人口数量变化,城乡迁移及未来预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常住人口数量大幅下降,家庭规模不断缩小,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且明显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呈先升后降趋势,少儿人口抚养比持续下降,老年人口赡养比不断上升。
具体而言,1978-2023年,农村常住人口从7.9亿减少到4.8亿,占比从82.1%降至33.8%,农村家庭户规模不断缩小,2000年的户均人数为3.71人,到2020年降至2.73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农村60岁(65岁)及以上人口从1982年的7664万(4008万)增加到2020年的12315万(9035万),相应地占比由1982年的7.77%(5%),增加到23.81%(17.7%),2020年农村老龄化水平比城镇高6.61个百分点。农村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比,2000年、2010年和2020年分别为67.0%、70.8%和63.0%。农村0~14岁少儿人口占比从1982年的35.4%下降至2020年的19.3%,相应地,抚养比由59.3%下降至30.58%,随后基本保持稳定。农村老年赡养比则在不断攀升,从1982年的8.4%上升至2020年的28.1%,这意味着由于老年人口增加,农村家庭面临的抚养负担显著加重。
农村居民在城乡间的迁移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须着重研究的一个现象。综合农业农村部固定观察点数据(每年约2万户)、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中国家庭收入项目(CHIP)数据来看,中国农村居民迁移的比例持续上升,但增速有所放缓,2003-2020年农村居民外出打工的比例从13%上升至23%,其中2010-2020年的十年间上升不足4%。总体来看,造成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的基本动因主要包括:教育转移、就业转移、养老转移、富裕转移、农业收入较低转移和因农村居住环境较差转移6个方面。从性别看,农村迁移人口以男性为主,2020年28%的男性外出,女性为16%。从年龄段看,21~30岁的青年劳动力外出比例最高,31~40岁外出人口占该年龄段农村人口的比例上升最为明显。从地域看,中部地区农村居民迁移率最高,西部次之,其后是东部和东北地区,中部省份外出打工比例近20年上升了13个百分点以上(从18.4%上升到31.8%)。外出农民工中,近几年进城的比例明显下降,2015年占81.4%,2020年下降为77.3%,跨省流动农民工的占比也明显降低,2010年为50%,到2020年下降为41.6%。研究分析认为,这与中小城市级引力低而大城市引力高、本地就业机会增加有关。
根据研究模型预测,中国农村人口向城镇地区的净迁移将在2040-2050年结束,到2035年农村年度净迁移人口将处于600万~1000万,净迁出过程最早可能在2042年结束,所有模拟方案的结果都表明,农村人口的净迁出将于2050年前结束。
生育率和死亡率是影响农村人口结构的关键变量,也是进行农村人口预测的核心参数。本文认为,以2020年为基期,中国生育和死亡有如下基本特征:中国基期育龄妇女人数规模大,占女性人口的46.82%,农村、西部地区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较为偏高;中国总和生育率仅为1.30,世界平均总和生育率为2.41,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总和生育率为1.60,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平均总和生育率为1.90,可见中国明显偏低,其中城市育龄妇女的生育率(1.12)显著低于镇和乡村(1.54)的生育率;中国每年人口死亡率(5.66‰)与其他国家相比较低,同期日本为10.88‰,美国为10.12‰,受农村人口年龄结构老化和医疗条件相对较差影响,农村死亡人口占比远高于城区。
基于2020年生育基本特征,本文分两种情景对生育率的未来趋势进行了预测,一种情景是无生育干预政策或生育鼓励政策无效,农村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至2035年降至1.26,预计将维持该水平至2050年;另一种情景是存在生育鼓励干预政策且有效,根据国际经验,这类政策至少需要10年时间才能显现效果,预计农村总和生育率在2030年达到最低点1.32,然后逐步回升,2035年升至1.39,到2050年回升至1.87。两种情景下,2050年农村总人口(不考虑向城市迁移因素)预测将相差1115万人。本文预测在医疗卫生保障不断完善的情况下,2020-2050年全国农村地区总和死亡率将持续下降,2020年为8.35‰,2050年将降至7.51‰。
采用高生育率—中迁移率的模型来预测,中国农村常住人口数量将由2020年的5.09亿减少至2035年的3.65亿,到2050年将进一步减少至2.62亿。考虑到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城市人口向乡村流动,届时乡村人口数量可能会高出现在预测结果。
预计到2050年,广东、山东、河北三省将拥有最大规模的农村人口。中部和西部地区是农村人口减少的主要地区,农村人口减少总数的2/3以上分布在中西部。
农村劳动力数量随着农村人口规模的减少不断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农村总人口的下降幅度。
农村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略有下降,但占比持续上升,农村老龄化问题将日益严峻。在不同预测情景下,2035年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为26.2%~27.3%,已经达到超级老龄化社会水平;到2050年占比为28.1%~30.9%,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其中,东北地区的老龄化程度将最为严重,其次是东部地区。
预测结果表明,农村少儿抚养比先下降后趋于平稳略回升,老人赡养比则不断攀升,家庭抚养责任和养老负担将加重。
二、农村人口变迁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农村人口变迁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在过去20年间,农村人口数量、结构和流动变化,引起了农业劳动力的相对价格上涨,催生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刻影响了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演变。农村人口变化,主要是农业劳动力数量减少,促进了农业要素投入结构优化、农业技术应用机械化智能化和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深化,最终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集约化。
本文预测未来农村劳动力供需形势还会有大的变化。
一是中国农业从业人员从1990年的3.89亿下降到2019年的1.94亿,减少了一半,年均减少2.4%,未来农业从业人员数量还会快速下降。
二是劳均耕地面积虽有扩大,从1990年的0.3公顷/人增加到了2019年的0.6公顷/人,但依然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
FAO数据显示,2019年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法国、德国的劳均耕地面积位居世界前五位,分别是中国的223.8倍、154.5倍、123倍、44.3倍和38.2倍,即便是日本这样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劳均耕地面积也是中国的3.2倍。
三是农业劳动力需求量不断减少,多个模型均预测到2050年中国农业劳动力总需求约为5200万人。
四是农村劳动年龄人口供给绝对数不断减少,2025年农村地区16~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2.8亿,2035年将下降到2.3亿,2050年将进一步下降到1.5亿。
五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存量仍然较大,根据本文预测,2035年将在5500万人左右,2050年将在2000万人左右。
倘若将农村劳动力的年龄标准上限从65岁放宽到70岁,2035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将在9900万人左右;2050年将在4800万人左右。这一趋势不仅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条件,也为城镇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补充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这也表明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劳动力转移的配套措施,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平稳、高效转移,实现城乡人口结构的优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农村人口变化还将深刻影响农民收入和共同富裕进程。
首先,农业部门内人均资源禀赋将大幅度优化,按照全国耕地面积(19.29亿亩)保持不变来计算,如果2035年农村劳动力下降至2.3亿,那么每个劳动力的耕地面积将超过9亩,到2050年将达到12.86亩。如果农业劳动力转移较为充分,农林牧渔劳动力就业人数按照5000万计算,那么中国劳均耕地将接近40亩(作为参考,2021年欧盟劳均耕地56.21亩)。这就需要前瞻性地做出制度安排,破解农村要素优化配置障碍,释放农村经济增长潜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其次,农业部门内部可以粗略分为两类群体,即规模化农户和生计农户,规模化农户大致可以获得可接受的社会平均收入,但生计农户可能面临增收困难,需要转移更多劳动力到非农部门,让农业部门内人均资源至少和农村劳动力流出同比例增长。最后,城乡教育、医疗、养老资源等公共服务分配不均将持续推动农村人口外流,而农村人口的流失和老龄化加剧,反过来会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压力。
因此,未来促进农民收入来源多元化和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是推动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两大关键。
中国仍需要继续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拓宽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来源;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入资本和技术,发展高效现代化农业,从而显著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
中国应通过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和自然资源,吸引资金、人才和技术下乡,促进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为农村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在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上,要依托县域经济发展,推动以县域为中心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农村下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特别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探索中国特色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大幅增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力度,缓解因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服务压力。
三、农村人口变迁对农村社会发展的影响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给农村人口结构带来深刻变化,出现了以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为主的“三留守”群体。调研显示,2000年以来农村留守儿童相对规模下降,但绝对规模扩大,占农村儿童的比例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绝对规模呈现先快速扩大再逐步缩小的趋势,越来越多农村留守妇女与老人、子女一起居住,而非单独和子女居住;农村留守老人的绝对规模较为庞大,基本保持稳定,且空巢化趋势日益加剧。
根据模型预测,未来农村留守儿童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均会继续下降,预计农村0~17岁人口在2020-2050年将减少5860万,降幅达53%;农村留守妇女规模同样会大幅下降,农村20~59岁女性人口规模在2020-2050年将减少7140万,降幅达56%;相比于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绝对规模变化,农村留守老人的规模变化并不明显,2020-2050年,农村60岁以上、65岁以上人口总量预计将分别减少2445万、1200万,降幅分别为20%、13%,但研究也表明,农村还将存在大量的老龄人口,占人口总量比例将大幅上升,其中80岁以上人口将增加1921万。更为重要的是,农村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到2050年将会持续增长“小老人”不少,“老老人”增多,对农村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构成更加严峻的挑战。
农村“三留守”群体在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中面临诸多困境。例如,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下滑、心理健康不佳;留守妇女照料负担加重,夫妻感情转淡;留守老人困境更复杂,老人本身劳动负担增加,日常生活、身心健康方面诸多困难需要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和农村养老观念上寻求突破。
由于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生源数量将大幅缩减,模型预测,2035年农村6~15岁人口约为2486万人,其中农村学龄儿童人数为1740万人,较2020年下降3160万人,降幅达64.5%,2035年后有所增长,到2050年约为2939万人,这意味着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资源在未来需要进一步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人口流动背景下,农村义务教育优质生源减少,师资力量流失,撤点并校在所难免,但学生寄宿、通勤又会给一些家庭增加新的压力。
农村人口变迁背景下,农村医疗资源也需要进一步优化配置。当前,农村人口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村老年人医药费支出是除日常生活消费之外占比最大的一项。老年人健康尤其是高龄老人照护成为重大挑战,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刻不容缓。隔代抚养儿童占比增加,由此带来的儿童身心健康问题均需要更加引起重视。
此外,农村人口转变和社会变迁还深刻影响着乡村文化及传统。例如,乡村传统生计模式的改变,农村家庭少子化趋势明显,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生计模式逐渐改变,农户和农民个人的兼业模式日渐普遍“非农化”趋势呈扩大态势,乡村居民家庭经济来源愈发以非农收入为主。“大流动”将改变乡村生活方式,空间移动上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镇,职业流动上从农业流向非农业,大流动导致了农村人口需要“两栖”生活,既要在农村居住生活,又要在城镇过着打工经营的栖居生活,其期望、需求和观念都将带有“两栖”特征,传统家庭观念和生育观念也会随之悄然而变,传统孝老敬老观念淡化,等等。
农村人口变迁将对乡村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传统产生深刻影响和冲击,农村的物质文化不断走向城镇化现代化,农村的乡土文化传统存在着断裂现象,农村非物质文化传承受到较大冲击。
同理,乡村治理也将面临新挑战,村庄人口规模缩小,治理对象更多是留守群体,一个重点任务是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农村老年人;村民中的“非农化”使得村民从事的职业越来越多,思想观念逐渐多样,文化观念越发多元,利益诉求趋于复杂,村庄阶层差异逐渐显现,村民们不但不再共享一套完整的文化观念与价值体系,也因为利益与阶层的差异出现群体的区隔和分化。特别是村庄调整将给乡村治理带来新格局,预计会有不少村庄出现社会生态重塑、村庄民主参与受阻、治理体系科层化、“三资”管理出现困难等治理变化。
四、主要研究结论与趋势性对策建议
四、主要研究结论与趋势性对策建议
本文主要有以下发现和结论。
一是未来中国农村人口数量将持续减少。预计到2035年中国农村常住人口将下降到3.65亿,2050年进一步下降到2.62亿,城镇化率将于2035年达到74%,于2050年达到81%。这也意味着,未来20年间还将有2亿左右的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镇。留守老人将成为未来农村人口的重要主体,占比最高时可达30%以上,并日益呈现出空巢化和高龄化的特征。
二是农村人口进一步向胡焕庸线以东倾斜。由于城市化的吸引、工业化的集聚、乡村与城市生活的差异和户籍制度的改变,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口减少明显,减少规模将占总减少规模的2/3以上,这部分人口将向东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集聚,东部沿海地区人口比例将进一步上升。
三是农村劳动力数量不断下降。到2035年,农村地区16~64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2.3亿,2050年将下降到1.5亿。农业科技进步、生产经营方式变革将大幅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预计2035年和2050年农业农村劳动力总需求分别为1.7亿和1.3亿,其中农业部门的劳动力需求分别为6800万和5200万左右。劳动供给按劳动年龄人口计算仍有剩余,但总量减少。预计到2035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约为5500万人,2050年进一步降至2000万人左右,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在一定时期内仍有较大潜力。伴随数量下降,中老年劳动力占比将逐年提高,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逐年上升。
四是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按照城乡同口径的60岁为老龄估算,到2035年和2050年农村老龄人口占比分别为34%和36%;按照农村一般习惯认为的65岁以上为老龄估算,2035年农村老龄化率将从目前的19%上升为26%,2050年为29%。农村老龄化率高于城市6~8个百分点。预计2035年和2050年农村65岁以上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将分别达到0.95亿和0.76亿。
五是农村人口数量和结构变化加快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转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将更快发展,农业将加快由劳动力主导向资本与技术主导转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将不断发展壮大,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将成为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六是农村人口变迁将深刻影响农民收入结构。一方面,农村劳动力数量减少,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以农业为主的从业者收入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农村人口老龄化和相当部分兼业小农户则较难分享农业规模经营红利,在增收上处于弱势地位,这会导致农村内部阶层性收入差距拉大,也影响着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促进农民收入来源多元化,特别是持续增加工资性收入,提升农村资源的经营性收入以及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支持力度,将是未来农民增收的主要方面。
七是农村人口变迁将从多个方面、以多种方式影响乡村文化及传统。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生计模式向兼业化及非农化转变,农民由单一的农村生活方式向“城乡两栖”生活方式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家庭成员及邻里城市化的传递影响,使乡村传统家庭本位观念、“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和养儿防老观念都将面临较大的冲击。
八是农村人口变迁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农村正在从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变,村民关系陌生化,文化观念越发多元,利益诉求趋于复杂,村庄阶层差异逐渐显现,传统的人情网络和乡村民俗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逐渐减弱。农村缺人才、缺青年、缺活力的问题突出,村庄格局需要怎么调整,调整后的村庄“谁来振兴”成为一个比较普遍的现实问题。
本文预测,中国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规模转移将在2042-2045年基本完成。在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总目标下,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建成农业强国的进程推进,未来20~25年将是中国乡村大变革大发展的时期,农业生产经营和乡村规划、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需要与人口变迁同步考量。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本文主要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01应制定与未来人口变迁趋势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战略
针对无政策干预或干预政策无效情景下,到2035年农村总和生育率将持续降低的情况,应以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人口服务体系为目标,以生育、养育、教育3个阶段为重点,建立完善“三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在政府、社会、家庭之间形成激励相容、治理协同、推动同步的局面。
生育阶段,对在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产妇,实行分娩医疗服务及住院免费政策;养育阶段,延长生育休假时长,实行哺乳假政策,保障哺乳期妇女工资待遇和晋升机会,探索实行非生育家庭缴纳一定费用支持生育家庭的政策机制,在婴儿出生至幼儿学龄前阶段对生育家庭给予一定养育补助;教育阶段,将免费义务教育向前延伸至托幼、学前阶段,向后拓展至高中阶段,扩大各级各类优质教育供给,切实降低子女教育成本。通过全面提升“三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家庭生育意愿与社会适度生育率最大限度保持一致,逐步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02应高度重视乡村缺年轻人、缺人才问题
02应高度重视乡村缺年轻人、缺人才问题
应制定与乡村人口结构相适应的农村人才战略,实行年轻人才留乡返乡下乡鼓励政策,以农村资源和后发优势、农业从业者的高收入等引才留才,尤其重视引导大学生回乡下乡,持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弥补农业生产经营和乡村治理的人才短板。
应着眼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加强农业农村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培育创业带头人,以创业带动就业,实行农牧院校毕业生从事农业奖补政策。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提升就业创业质量,努力防止城乡居民绝对收入差距扩大。面向广大农业从业者开展全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业从业者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增收能力。
03应高度重视农村严重老龄化问题
03应高度重视农村严重老龄化问题
动员政府和社会力量,切实提高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创新适合中国国情农情的养老模式,妥善解决好近1亿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防止此问题影响2035年及之后中国式现代化成色和农民福祉。完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取消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以提高老年人群生活品质为核心,加快发展农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重点推进乡村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幸福食堂建设。
04应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04应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创新农业组织方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
组织方式方面,在稳定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探索构建小农户承包经营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共同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模式。
生产方式方面,通过采用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有效减轻农业对劳动力的依赖,促使农村劳动力进一步从农业中解放出来,转向非农产业和城市就业,从而推动人口向城市迁移。
联农带农方面,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农业生产性专业服务公司,推广土地托管、牛羊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收等农业生产经营新模式;构建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间关系稳定、联结紧密、权责一致、利益共享的联农带农机制。
对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种粮给予土地流转费补助,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作业费补助,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规模种植收益。
农业保险方面,在农业完全成本保险、种植收入保险基础上,创新设计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增强农民应对价格波动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稳定农业经营收入。
05应切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05应切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针对到2050年前,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数量仍具有较大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仍具有较大潜力的实际,应围绕户籍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土地制度等方面协同发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灵活的户籍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放宽特大城市的落户限制,特别是针对农民工等已在城人口群体,降低落户门槛。
条件成熟时,可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取消。
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居住)登记制度,争取到2035年,基本消除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在反映城镇化率上的差异。应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在社会保险、医疗服务、住房保障、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依法享有同等权利,实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做到同城同权,并加快解决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体系和子女同城高考问题。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同时保留现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在土地上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探索采取一次性支付补偿、分批多次补偿等多元化补偿方式,支持进城落户从业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统筹城乡多方资源,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现乡村基础设施便利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到2035年乡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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